问题 | 离婚意愿:男方主动离婚的影响 |
释义 | 婚姻自由,离婚无需过多责任。根据《民法典》,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可请求损害赔偿。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并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由法院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或一方被宣告失踪等情形,也可准予离婚。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婚姻是自由的,不但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不会因为谁提出离婚而过多承担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婚姻自由,离婚自由。根据《民法典》,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重大过错等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诉讼可由调解或人民法院审理,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重婚、同居、家暴、虐待、恶习、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失踪宣告后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婚姻自由权利应受到尊重与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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