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按环境要素分: (1)、环境污染 2、按属性分: (1)、大气污染; (2)、土壤污染; (3)、水体污染。 3、按人类活动分: (1)、工业环境污染; (2)、城市环境污染; (3)、农业环境污染。 4、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 (1)、化学污染; (2)、生物污染; (3)、物理污染; (4)、固体废物污染; (5)、液体废物污染; (6)、能源污染; (7)、光污染。 环境污染的原因有哪些? (1)、工厂排出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 (2)、人们生活中排出的废烟、废气、噪音、脏水、垃圾; (3)、交通工具排出的废气和噪音; (4)、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农田灌溉后流出的水; (5)、矿山废水、废渣; (6)、机器噪音,电磁辐射,二氧化碳污染。 什么是环境污染? 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