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不含违约金)的千分之一计算;2、其他用户:(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不含违约金)的千分之二计算;(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不含违约金)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法律依据:《供电营业规则》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本规则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 第九十八条 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2.其他用户:(1)当年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2)跨年度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 元者按1元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