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见的行纪合同有哪些 |
释义 | 常见的行纪合同有证券交易、委托拍卖等。行纪合同是指一方根据他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从事贸易活动,并收取报酬的合同,一般符合此概念的合同都属于行纪合同的范围。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哪些 法律分析: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1、除委托人不同意的以外,可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的权利;2、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权利;3、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留置委托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六条规定,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第九百五十九条规定,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六条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哪些常见的格式合同 法律咨询解答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格式合同有: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这些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有哪些常见的格式合同 常见的格式合同包括车票、船票、飞机票、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为格式条款,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常见的承揽合同有哪些 常见的承揽合同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承揽合同的当事人是承揽人和定作人,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常见的承揽合同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第251条第2款之规定,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承揽合同的包容性极强,法律对承揽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一大类合同的规定,这是承揽合同与其他典型合同的一大区别。要确定一个合同是否承揽合同,最基本方法是看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类型。比如在照相合同中,顾客有支付报酬的基本义务,对方有拍摄并交付照片的基本义务,自然而然就可以认定它是承揽合同的一种了。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1.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2.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3.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4.复制合同。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5.测试合同。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定作人接受测试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6.检验合同。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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