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满后土地租赁合同附着物的处理办法 |
释义 |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人需恢复土地附着物,以维护土地耕种目的。土地附着物包括建筑、构筑物和地上定着物等。租赁人应恢复土地至承包前状态,自行处理附着物或与发包人协商处理。未得发包人同意时,必须自行恢复承包时状态,自负责任。土地是资源和资产,不动产指土地资产及其定着物,包括房屋、道路、桥梁等。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了土地及附着物的登记,为土地管理提供依据。 法律分析 一、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的处置怎样处理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恢复原承包时的状态。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争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一切责任自负。 二、其他相关概念 1、土地的定义 土地是地球表面陆地部分,包括海洋滩涂及内陆水域。 2、土地的特性 土地的两重性(自然特性和经济特性)土地作为生产资料而有别于其它生产资料的特性(自然本身产物/面积有限/永续性/不可移动)土地社会经济属性(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地产是财产权/土地具有准商品性/地产增值性) 3、土地和地产 土地即是资源又是资产(生产资料),而地产是土地资产(只有产权)不动产(或房地产)是指土地资产及其定着物。上面的地产中的定着物也就是土地上的附着物。 4、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无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害其用途和价值的财产,主要是土地,地上定着物如房屋、道路、桥梁、牌坊,地上附着物如花草、树木等。 5、动产和不动产是相对一般情况而言的 股票虽然是动产,但公司可能是无法移动或移动受到限制的;机器、设备虽然是动产,但移动也可能会减损其价值。牌坊通常被视为地上定着物,无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害其价值,但是,有特别纪念意义的牌坊,从破旧的老屋转移到新建的博物馆,没准能卖出更好的价钱。 在解释不动产登记制度就用到了地上附着物就是地上定着物的概念: 《民法典》全面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制度安排、不动产登记的种类、不动产登记的具体程序和责任等。不动产登记包括土地及其附着物,有的也称定着物,包括建筑、林木等。《民法典》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将成为国土部门制定修改土地登记法规、规则的基本依据,也是今年10月1日之后,实施土地登记工作的基本依据。 在我国相关的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相关的租赁人需要根据自身签订这类租赁合同前的状态,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恢复,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租赁人需要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恢复,以达到相应土地可以进行相应的耕种的目的,来对土地进行相应的维护。 结语 在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对于地上附着物的处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租赁人有责任恢复土地至承包前的状态,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定着物的处理。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一切责任自负。土地租赁合同终止后,租赁人应尽力维护土地的耕种目的,确保土地的良好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五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必须采取治理措施,改善土地质量;确实无能力完成治理任务的,可以委托他人治理或者与他人合作治理。委托或者合作治理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推广单位,应当为土地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的治沙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采取退耕还林还草、植树种草或者封育措施治沙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人民政府提供的政策优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