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二者区别如下: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定金合同 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 合同无效 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 订金 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 3、二者的作用不同。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 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