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输液港属于医保报销内,是可以医保报销的。 住院期间的患者,只要在医保范围内,都是可以报销的,不分进口不进口根据你的情况可能跟医保报销有关。一般在正规的公立性医院进行正常治疗的,根据病情确有需要的。95%以上的药物都是可以报销的。 一、输液港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 2、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部分报销55%; 3、5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 4、8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报销65%; 5、10万元以上至12万元(含)部分报销70%。 二、什么是医保报销 一、城镇医疗报销的主要是指是在医院看病、用药、住院、手术等,可以通过医保卡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医药费用的报销。 2、城镇医疗保险比较专一,项目规模和覆盖面较大,但其在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方面赔付有限,这个时候建议参保人可另行购买商业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社保进行组合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经济损失。 3、医保个人账户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设立的、专门用于存储参保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记录医疗消费情况的专用账户。 4、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就医和购药自付部分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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