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大股东把钱都转走了,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且说明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目的,公司审查后,认为股东查阅的目的是正当的,应当让股东查阅公司的账簿;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是不正当的,公司有权拒绝股东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查阅后,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