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想离婚能拖多久 |
释义 | 一方不想离婚能拖多久,这个涉及到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期限的问题。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不存在上述情景,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则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进行。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一、在我国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审理几次?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只开庭一次。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 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起诉,一般开庭一次即会判决离婚,但某些特殊情况还是要根据实际来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方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开庭几小时后判决 离婚诉讼开庭后多久判决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而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开庭后下判决书的具体时间,受到法院采取的审理方式影响。如果法院是用简易程序审理,那么要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审完。如果人民法院是用普通程序审理,那么要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审完。如果出现了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特殊情形,那么要由本院的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要延长的,就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那么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审结完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