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务商标使用范围 |
释义 | 服务商标的使用范围: 1、服务场所、招牌、工具、服务用品、商业交易文书等; 2、服务广告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 3、服务商标的其他使用范围。 一、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范围 在先使用权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就商标而言,在先使用人不得改变原商标图样使之更近似于注册商标。如果在先使用人改变原商标图样使之更加有别于注册商标,应当允许并鼓励此种改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服务商标继续使用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使用人不得改变该服务商标的图形、文字、色彩、结构、书写方式等内容,但以同他人注册的服务商标相区别为目的而进行的改变除外。例如,在先使用人使用的商标为印刷体的长城,注册商标由手写体长城两字和长城图形组合而成,如果在先使用人将其商标长城字体做接近于注册商标字体的改变,或者加上长城图形,就属于不正当使用,应当予以禁止。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来讲,本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以下几点: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所有人可以允许他人在其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2、在商业活动中使用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可见根据这一规定,商标的使用还应包括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 三、机关法人可以成为商标申请人吗 机关法人不可以成为商标申请人。因为机关法人不具备独立的从事民商事活动的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我国能够申请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是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这里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这类组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成立,法律认可的组织; (2)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即有能够保证该组织正常活动的机构; (3)必须具有一定的财产,即必须具有能够单独支配的、与其规模和活动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的财产; (4)不具有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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