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高层楼房电梯停电后,国家没有规定明确规定电梯必须有备用电源。国家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要求,10层以上的民用住宅建筑应该按照二类电气负荷设计,即应具备双电源(包括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系统应做到发生电力或线路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但却没有明确法律明文规定电梯必须安装备用电源。 国家标准中并没有明确要求电梯必须安装备用电源。此外配备双电源费用较高,动辄上百万元,即使是自备发电机也需要近十万元。因此实际生活中,电梯一般都没有安装备用电源。大家只能尽量提前注意查看停电信息,要在停电前及时关闭电梯,以免发生电梯困人的事故。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条 本规则是对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关单位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高于本规则的工作要求,以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