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作非法血液制品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是:1、犯罪主体为经批准可以制作血液制品的单位;2、主观上是故意;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4、客观上表现为不按规定制作血液制品,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单位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分析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即经批准可以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不按照规定制作血液制品,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拓展延伸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及相关法律规定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是指在制作血液制品的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非法手段进行制作,且造成事故后果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成立该罪的条件包括:一是非法制作血液制品,即未经许可或违反许可条件进行制作;二是造成事故后果,即因制作血液制品的行为导致人身伤亡、重大健康损害或其他严重后果;三是主观上的过失,即犯罪行为人具有过失心理,即明知制作血液制品可能造成事故后果,但故意或过失地进行制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行为人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结语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包括:单位作为犯罪主体,故意违反国家血液管理制度,侵犯公共卫生利益;行为客观上表现为违规制作血液制品,导致危害后果。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经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单位,如未按规定检测或违背操作规定,造成他人身体健康受损,单位将受到罚金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则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要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非法手段制作,且造成事故后果,涉及严重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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