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该去哪里起诉离婚 |
释义 | 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想要结束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的,是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无法协议离婚的,就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了。 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离婚程序是: 1、起诉,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带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2、调解,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3、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4、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5、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诉讼离婚的方式下,肯定需要夫妻中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否则法院是不会主动去对夫妻离婚作出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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