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自动扣款余额不足可以下月一起扣嘛? |
释义 | 律师解答: 是的。社保的缴费是按月扣费的,当社保卡余额不足的时候,社保局扣费不成功,会在次月继续扣费,社保扣费一般有三次机会,所以你前两个月社保没交,你要把社保卡打够三个月的社保费用,第三个月会一起扣的,这是不收取滞纳金的。如果三次都扣费不成功,那么就要收取自欠费之日起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个体参保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按社保局规定,若当月的社保费用未扣款成功,正常情况下会在次月进行补扣,您需在下个月扣款之日前存够两个月的缴费金额进行补扣。建议在下个月扣款之日后查询缴费记录。若连续两个月未扣款成功,则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社保局进行补缴并重签银行代扣协议。社保卡当中的个人余额跟医保报销的情况是没有任何关系存在的,也就是说要是社保卡当中的余额使用完毕了的话,那么医疗报销也还是依旧可以报销的,当然前提条件是你的社保依旧在正常进行缴纳才行。如果说社保卡没有断交过,还是可以正常进行一交报销的,而且就算是社保卡当中的余额用完了也是可以进行报销的,还有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不足以支付所购买药品以及小额门诊报销的话,由本人自己承担交齐。社保这个月钱不够扣下个月是会一起扣的。社保的扣费有时候会随着结算系统的延迟而没有及时及逆行扣除,没有及时扣除的保费会顺延到下个月一起扣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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