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分割哪些问题 |
释义 | 进行离婚房产分割时,常见问题一般会有:父母赠与的房产归属问题;按揭购房所有权的归属纠纷;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或第三人名下的产权认定问题;其它问题。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如下: 1、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的,则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3、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的,则不论房产证是如何登记的,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4、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产离婚时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结婚前父母买的房子结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如果加了女方名字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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