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下岗待岗有法律依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安排员工“待岗”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用人单位向安排劳动者待岗的,需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与工作时间;若用人单位违法安排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一、国企员工重新竞聘的 待岗竞聘是否合法需结合具体措施界定。原则上,用人单位具有自主用工权,在与劳动者的关系中处于管理者地位,有权对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予以合理安排。如果待岗竞聘系指未竞争成功的职工视为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将予以辞退,则该举措系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另外,公司的新规章制度需经过民主、公示程序方对劳动者有效,否则,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二、合同期内岗位调动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合同期内岗位调动员工不同意: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三、公司发工资不给工资条该怎么办 公司发工资不给工资条,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单位索要,单位拒不发工资条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工资条还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让员工监督单位是否扣除不该扣除的其它项目等。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职工要仔细留存。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老板不发工资,劳动者是可以报警的,但多数情况下报警也没什么用。 1、报警没用,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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