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和市场监督局是同一部门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1、体制改革,很多地方自下而上搞试点,以区县级为单位,一些地方将工商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局“三合一”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2、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含了原来三个部门的职能,行使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具体包括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监管、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 3、这种自下而上的探索确实有助于寻找合适的市场监管模式,但也有诸多问题。其一,基层合并,国家级,省市级仍然是多头管理,造成向上的渠道不畅,甚至交叉混杂。各个口子都来布置任务,统计报表,在执法文书的要求上又存在差异,需要法制科同事进行大量工作。 4、其二,基层工作难度大大增强。原先的质监、食药局仅在区级设立,原工商部门在镇级却设有基层分局,合并后尽管有质监、食药人员下放到基层,但仍然是无法满足需要。以答主所在分局来说,管辖三个镇,注册经营户2万3千多,原先17个成员,9个作为片区巡查监管员。 5、合并后,分过来一个质监的,一个原卫生所的,又调走一个,退休一个。同样的人数,却增加了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化妆品药品等等监管工作,而分局人员仅3人35周岁以下,一半的人都已50岁向上,对于新的工作要求根本没有能力再去学习。 6、总之,在国家级、省市级层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存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存在(也有些地方开始了市一级的合并)区县级层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与质监局、食药监合并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所属机构、派出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及其相关行为进行的检查、审核、评议、纠正等活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