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馆未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姓名,是否违规? |
释义 | 旅馆业工作人员对住宿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应当如何处罚? 旅馆业是为过往旅客提供住宿条件以及其他生活服务的行业。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是旅馆业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也是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手段。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实践中,一些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单纯追求经济利益,不认真履行安全防范责任,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使犯罪分子能够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因此,强化旅馆业工作人员的责任,加强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旅客住宿登记的管理,是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手段。《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中规定,旅馆业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工作人员明知住宿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应当如何处罚?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也就是说,法律、法规授权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中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明知住宿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违法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是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包括旅馆的管理人员、登记人员、服务人员、门卫、旅馆停车场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二是,行为人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也就是说,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旅客携带危险物质是明确知道的。这里所说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危险物质”,是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和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三是,行为人不加以制止。法律没有要求旅馆业工作人员的制止行为要达到何种结果,但要求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履行这一职责,而且不只是口头上说说,要有具体的行为,对旅客不听制止的,不是简单的放弃,而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防止危险物质的扩散,保障公共安全。 旅馆未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 未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登记的。旅馆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旅馆未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处罚比例 未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登记的。旅馆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旅馆不按照规定登记是否触犯法律? 旅馆对住宿游客不按照规定登记,是否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该旅馆负责人因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300元罚款。那么,旅馆对住宿游客不按照规定登记是否会去坐牢?请看下文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 该内容由 何丽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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