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继承股权公证手续 |
释义 | 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办理股权继承公证: 1、由申请人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财产权属证、遗嘱等材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经公证机构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一、如何办理夫妻财产的公证? 办理夫妻财产公证的方式: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财产权属证等材料,共同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继承公证需要什么资料程序是什么 继承公证所需资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所有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 3、亲属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4、继承人有放弃继承权的,应当提交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当地应当向公证处发表声明; 5、继承人有被继承人死亡前的继承权人死亡证明和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继承公证程序如下: 1、当事人到居住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证明材料; 3、经审查,公证机构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民法典怎么进行财产继承公证 办理公证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一、申请(1)本人申请: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2)代理申请: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特殊规定:下列公证须本人亲自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二、受理1、受理条件(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的公证事项无争议;(3)符合公证业务范围;(4)属于本公证处管辖范围。2、制作笔录: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当事人签字确认。3、要求回避:当事人要求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规定应当回情形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三、审查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并通过询问证人、当事人收集证据,现场勘验,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等方式核实。四、审批按规定需要审批的,由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连同被证明的文书,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及核实材料,公证审批意见报公证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五、出证符合规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在回执上签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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