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律师费由谁承担 |
释义 | 民事纠纷律师费由败诉方来承担。 律师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1)上下浮动幅度:20%; (2)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10万元以下的部分6%; (2)10-50万元的部分5%; (3)50-100万元的部分4%; (4)100-500万元的部分3%; (5)500-1000万元的部分2%; (6)1000-5000万元的部分1%; (7)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3、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4、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5、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6、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七条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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