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所谓股权是指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股权是有会产生红利的,当被执行人是股权所有人时,一定条件下就可以执行有限公司的股权。一、股权是什么?所谓股权是指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股权的内容较复杂,有红利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增资优先认、出资转让、出席股东会议和表决、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其中,财产权是股权的基本权利。既然如此,人民法院就可以对被执行人所拥有的股权进行强制执行。二、股权强制执行的方式是什么?1、法院可以执行有限公司的股权收益。公司经营期间,将所取得的利润以一定数额比例分配给股东,当被执行人在有关公司中有已到期且尚未支取的股息和红利等收益时,可以予以裁定冻结。(1)如果被执行人在公司所持股权的价值明显高于其所负的债务,当执行其股息红利就可以满足债权人的需要时,法院不得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强制执行。(2)对于被执行人未到期的预期收益,法院可以裁定冻结,待到期后再从公司中提取。如在冻结期间公司擅自将收益交付被执行人,法院应当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裁定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在收益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赔偿责任。2、法院可以强制转让股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的规定,当被执行人在公司中有投资权益或股权时,可以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1)法院执行股权时,应当首先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和债权,当将这两者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才可以执行股权。(2)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股权的前提是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分为三种:(1)拍卖;(2)变卖;(3)以物抵债,即:在法院的监督之下,由被执行人自行转让。三、法院如何执行有限公司的股权?1、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法院对于股权的执行因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而启动,当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执行时,首先要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向被执行人和股权公司分别送达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向工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法院执行股权时,应通知其他股东,保护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应在指定期限内做出是否同意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3、法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4、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实现股权的强制转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的规定,实现债权强制转让的方式有三种,即拍卖、变卖和抵债。5、法院在执行股权时,还应依法完善登记公告制度。当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股权执行完毕后,还应向工商全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工商部分依职权分别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