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1、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进行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活动而有意为之。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进行活动,客观上造成了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妨害,但行为人主观不具有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目的,不构成本罪。 3、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活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4、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任何人都不得故意组织会道门这类的组织,否则一旦组织行为导致社会管理秩序被破坏、或者妨害了国家法律的实施,那么组织行为人可能就涉嫌犯了组织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当然,具体参与组织会道门者,是否犯了此罪,需要由司法机关确定。 一、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如何构成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活动都是不受宪法、法律保护的;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造成他人死亡,严重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实践中,多是会道门的道首、头目、邪教组织的教主,以及神汉、巫婆等。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二、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为: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主观上为过失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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