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是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一)重婚 重婚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对重婚做实质意义上的理解有两种: 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是自己虽没有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 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是自己虽没有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重婚罪必须体现出“有配偶者”“登记结婚或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明知他人有配偶”。对于重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 二、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 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如下: 1、重婚是触犯刑律的行为,而后者仅是违反民法典的行为; 2、构成要件不同,前者要求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 3、主观目的不同,前者是以结婚、以组成一个家庭为目的,后者是以满足生理或心理上的某种需求,同居者与其配偶仍然保持夫妻关系; 4、受到制裁程度不同,前者受到刑法制裁,后者受到民法典制裁,要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四点为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的明显区别,希望对大家能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