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是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工商登记注册地(以下简称注册地)省级分网填报以下信息申请进入名录,并承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一)代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地址、联系电话等机构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 (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提供评审场所地址、监控设备设施情况; (五)省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代理机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 第八条 代理机构登记信息不完整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其完善登记资料理机构登记信息完整清晰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为其开通相关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操作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