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帮父母买高血压的药影响吗 |
释义 | 一、影响投保 医保卡是一人一卡、专卡专用制度,记录着我们的个人身份、缴费明细、账户余额和消费情况等详细信息,使用医保卡进行买药、看病、门诊或住院等医疗记录都会保留,默认为本人的病史。 虽然一般健康告知中不会问及医保卡外借等使用情况,但是也会问及一些慢性病、重大疾病等病史。 如果医保卡外借在医院买过高血压的药,或者曾经因胃溃疡住院,不管是不是你本人使用,在保险公司的看来,都是你的既往症。 于是有2种结果: 1、直接拒保 现在很多公司都有完善的风控系统,严格的直接就拒保。 医保卡外借原则上说属于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也就是说,你有骗保、带病投保等道德风险,一些保险公司直接明确:不接受医保卡外借的客户。 2、还有希望,可以人工核保 如果只是胃溃疡等疾病,还可以拿出最新且结果正常的体检报告证明本人身体健康,没有相关病史,大不了算作自己的既往症,也可以标体承保。 如果是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即便是再次体检证明,说服力度也有限。因为高血压、糖尿病都可以服药控制在正常范围,保险公司很难相信你本人血压血糖就是正常的。 二、影响理赔 由于我国的保险属于“宽进严出“,投保时你觉得很轻松,但理赔时会充分调查既往病史,而社保卡就是理赔审核的重要环节。 不要怀疑保险公司能否拿到我们社保卡的使用记录,因为不仅社保卡,他们还能查到在医院、门诊、体检机构的诊疗情况。 前面说了,医保卡上的就医记录视作本人,如果忘了或故意隐瞒告知,投保倒是没人拦着,但出险后的直接结果就是拒赔。 这里补充两种不影响投保和理赔的外借情况。 第一,使用医保卡在药店买药 在药店买普通的药通常投保时不需要告知,因为这只是使用个人账户中的钱进行了一次支付,并且买药也不代表就是自己吃。 在某些省市,如厦门、深圳、广州、重庆、西安、浙江省等,实际上是支持亲属间一定程度上共用个人账户的资金,比如在医保定点药店或机构用个人账户为亲属购药等个人支付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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