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般来说,学生意外伤害有以下赔偿项目: (1)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当根据人身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2)造成学生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 (3)造成学生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4)侵害学生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