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法》中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
释义 | 《合同法》中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合同法》中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1、定义不同要约是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2、针对对象不同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往往采用对话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3、具备内容不同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如明确的标的额、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等;而要约邀请则不具备这些条件。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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