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程序相对于诉讼程序是否更加透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仲裁程序主要是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定程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相对于诉讼程序,仲裁程序在某些方面更加透明。首先,仲裁程序实行公开听证,当事人可以自行到庭参与仲裁,并可以自由选择代理人;其次,仲裁文书制作起来更加快捷,不像诉讼程序那样需要很长时间等待判决结果;最后,仲裁费用对当事人更加合理和公平,而诉讼费用可能会更加昂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程序,也可以依照本法规定选择仲裁委员会的程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六条:“仲裁庭应当公开开庭。当事人有权到庭参加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法院应当在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材料分送被告,并通知其在15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裁决书应当在作出之日起30日内送达当事人。” 总之,相对于诉讼程序,仲裁程序在一定程度上更加透明和公平,但仍然需要慎重考虑选择哪种程序来解决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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