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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工作时间每月多少小时?
释义
    法律分析:
    劳动保障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里规定了每月工作时间的具体通知。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
    年: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250天÷4季=62.5天/季 。
    月:250天÷12月=20.83天/月 。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法律依据: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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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