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口在东莞上学要求什么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1、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市有《广东省居住证》、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且其父或母一方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遵纪守法的新莞人子女。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申请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重读。 3、在小学阶段品行综合评定中被评为不合格或在小学阶段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新莞人子女,不具备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初一年级的资格。 法律依据:《东莞市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政策》 第一条 申请人(即随迁子女): (一)具有正常学习能力; (二)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和澳门户籍); (三)符合相对应年龄: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6周岁(即2申报当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二条 积分方(即申请人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一)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 (二)在东莞市就业或经商; (三)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四)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应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5个险种,并需在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时必须正常参保并有1个月或以上缴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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