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拘役和判刑有五个区别: 1、拘役和判刑的适用对象不同;拘役和判刑的执行场所不同;拘役和判刑的期限不同;拘役和判刑的待遇不同;拘役和判刑的法律后果不同。 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怎么处理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对某一罪犯是否适用拘役刑,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的客观危害程度较轻,只需要处以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 2、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只需要以短期关押,就可以达到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司法实践中拘役的适用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当拘役与有期徒刑共处一个法定刑幅度,作为法定最低刑时,凡犯罪情节较轻,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且无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拘役可作为最轻刑罚直接适用。也可对于罪该处以有期徒刑,但具有从宽处罚情节的罪犯,作为从轻处罚的刑种予以适用; (2)当拘役与有期徒刑、管制同处于一个法定刑幅度,管制是该种罪法定最低刑时,拘役可直接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但判处管制又嫌轻,可以直接适用拘役。如果本应适用有期徒刑或者管制,但具有从重处罚或从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拘役即可作为从重或从轻量刑结果适用; (3)当有期徒刑作为法定最低刑时,如果犯罪分子本应判处有期徒刑的最低限,但因具有减轻处罚情节,需要减轻处罚的,拘役可作为减轻量刑结果适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