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不给生活费是否违法? |
释义 |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法律义务,《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这一点。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给付扶养费。夫妻一方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时所做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除非双方有其他约定。因此,如果丈夫在婚后不给生活费,一般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男方在婚后不给生活费的,一般属于犯法;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因各种原因无法生活时,另一方应当对其进行抚养,包括但不限于给生活费,也可以购买生活用品。老公不给生活费犯法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婚姻中财务支持的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在婚姻中,财务支持的法律责任是如何界定的呢?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中的财务支持责任是双方共同承担的。具体而言,夫妻双方应当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和家庭需求,共同分担家庭生活费用、子女教育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开支。如果一方不履行财务支持责任,可能构成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然而,法律对于财务支持的具体界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因此,在婚姻中,双方应当通过协商和沟通解决财务支持问题,或者在必要时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男方不给生活费违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支付扶养费。根据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双方有效。财务支持在婚姻中是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不履行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具体界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夫妻应通过协商解决或寻求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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