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职是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一、停职是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被单位停职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两种概念,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停职的意思是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停职是公司内部决定,虽是停职,但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不付完全工资,但仍须支付一定的基本生活费用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单位通知员工待岗,停薪停职,如果是公司准备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可以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法定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约定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停职并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协商解决,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第二种是法定解除,存在法律上规定的解除情形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后一种是约定解除,在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解除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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