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托儿所开办的流程和要求解析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托儿所开办的流程和要求解析 1、申请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举办者需向所在区业务主管单位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区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举办者向区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并按照实际条件和服务方式申请登记为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托育机构。民政部门完成法人登记后及时将信息推送区业务主管单位。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完成法人登记后,应当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符合运营要求的,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将向举办者发放《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2、申请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向所在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制法人登记,经营范围内注明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托育服务,并提交《托育服务告知承诺书》。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公司制法人登记后,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教育行政部门。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获得信息后,会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并完成检查。对符合要求的,由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向举办者发放《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各相关职能部门会依法告知,要求举办者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仍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二、开办托育中心消防有哪些要求 开办托育中心消防要求如下: 1、托育中心不得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地下或半地下; 2、托育中心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和彩钢板建筑内,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3、托育中心与所在建筑内功能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需要局部连通时,墙上开设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托育中心与办公经营场所组合设置时,疏散楼梯应与办公经营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4、托育中心楼梯的梯段和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托育中心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托育中心建筑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的房间,疏散门数量不应少于2个; 5、托育中心室内装修材料不得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防止婴幼儿摔伤、碰伤,确需少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应与电源插座、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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