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提取档案需要怎样办理 |
释义 | 个人提取档案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本人提取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档案人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 2、填写信息。按要求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3、档案交接。工作人员将检查档案的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来办理的人员; 4、注意事项。个人档案交接到手后,请当场再次检查,如发现仍有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情况,请当即向工作人员反映处理,提档离开后档案室将概不负责。对密封好的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涂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调取个人档案需要手续如下: 1、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2、本人提取,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档案人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社保证明。委托他人提取; 3、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档案丢失后处理方式如下: 1、继续查找。国家对档案保管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档案是不会丢失的,即使是丢失也只是“失踪”,一般不会“死亡”,只要不宣布“死亡”,就不应该放弃查找; 2、就当前之需,先补办一个临时档案。职工档案,主要内容是参加工作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等,大多都是通过有关途径可以证实的,因此,在预知范围内应该也必须为职工先补办一个档案。 综上所述,正常情况下档案都是走机要通道,公对公的调接的,但是难免会有人因为个别情况需要自己提取自己的档案。个人是可以提取自己的档案的,但是也需要走相关的流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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