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具有驿城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一年及其以上。(二)民政部门颁发的《驿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三)申请人家庭现人均住房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家庭成员人数以公安部门核发的《城镇居民户口簿》登记的人数为准。原则上,一个申请家庭共同居住人口以同一个户口簿登记的人数认定。(五)申请家庭三年内无出售私有住房行为。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