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登记离婚30天到了没去如何处理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登记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若是双方没有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双方只能再次申请离婚,再次经过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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