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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麻痹症被保险公司认定为先天性不赔,是否有法律依据?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因麻痹症引起的医疗费用,主要是看保险合同中是否涵盖了该病症。如果保险合同中确实明确排除了麻痹症的赔偿,那么保险公司不赔偿属于合法。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则应该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因麻痹症引起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订立,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自愿原则,合同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自治协议,当事人应当依法自主选择订立合同,对合同内容有权自由约定。
    3.《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条: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条款,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二条: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麻痹症的赔偿,那么保险公司应该承担因麻痹症引起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订立,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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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0: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