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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卷宗整理顺序是什么呢
释义
    民商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
    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13、送达回证
    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
    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
    16、司法鉴定书
    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
    18、司法鉴定书
    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
    20、调查笔录
    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
    23、撤诉申请书
    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
    25、宣判笔录
    26、送达回证
    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
    28、二审法院退卷函
    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
    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
    31、备考表(须空白纸)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评议笔录
    4、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7、备考表
    个人如何到法院调取卷宗
    个人要调取卷宗,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经过当事人的委托才可以。
    需要调取卷宗的,要提前和法官联系,然后带着当事人的身份证,本人前往,之前最好复印身份证件备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是,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诉讼代理人为了申请再审的需要,可以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案件有关材料。
    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提前与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审判人员联系;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与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怎么知道二审法院收到卷宗
    可以去法院咨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有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第八条 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自然顺序进行排列。
    第十四条 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中没有列举的诉讼文书材料,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形成的顺序排列。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申诉案件、复核案件和加减刑案件的文书材料,可参照上述排列顺序整理。
    第十五条 集团性重大刑事案件和涉及面广、具有群众性的重大民事案件,其中有共同性的问题,也有只属于个人责任的问题,案件形成的材料较多,其组卷办法,在反映全案基本面貌的基础上,属于共同性的问题立成综合卷,属于个人责任问题的分别单独建立分卷。其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参照一审案件的排列顺序处理。
    第十六条 一个案件的诉讼文书材料是否分立成正卷、副卷,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省、市、自治区法院系统实际工作的需要,自行决定。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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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0: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