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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板不给我走怎么办,我已经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而我已经三个月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了
释义
    已经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经过三十天即可辞职,无须老板同意。老板不让走的,那么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老板不给我怎么办?我已经提前一个月离开了,我已经三个月没给我签劳动合同了
    公司老板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是:依法向单位提出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欠我500不发拖了两个月,说第三个月给我,第三个月我辞职了,说不给我
    公司欠钱不还,可以根据以下情形处理:1、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协商是最省时省力的;2、请求支付令。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3、起诉。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还款。拖欠工资多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拖欠工资一个月通常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发放给劳动者的,则是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已经工作了一个月了。入职第一天,企业没有告诉我试用期一周没有工资,直到离职才告诉我试用期第一周没有工资,我做了一个月,企业也没有找我签劳动合同
    有工资,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打卡纪录,公司应当支付工资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在烧烤店工作,前提是这家店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我已经工作四个多月了。我想提前一天辞职打个招呼。老板说我要提前一个月辞职,但是公司制度表上没有提前一个月写。然后我跟他讲道理,他直接说我被开除了,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提前30天提交了辞职报告,单位批不批都可以离职,如果公司扣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想问一下,我老板给我签了劳动合同,我想让你帮我看看,能不能签
    劳动合同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签:1、劳动者应当先和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2、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后,劳动者应当仔细检查劳动合同的内容,看是否有出入的地方;3、核实无误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上面进行签名,用人单位还应当盖上公章;4、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应当立即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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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5: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