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将受到惩罚性属于犯罪? |
释义 | 应受惩罚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表明国家对于刑事违法和法益侵害行为的惩罚。它对立法机关将何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具有制约作用,对司法机关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有指导意义。夫妻间的惩罚性借条不属于有效债务,因为其并没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分析 应受惩罚性是犯罪的重要特征,它表明国家对于具有刑事违法性和法益侵害性的行为的刑罚惩罚。犯罪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如果一个行为不应受刑罚惩罚,也就意味着它不是犯罪。应受惩罚性并不是刑事违法性和法益侵害性的消极的法律后果,它对于犯罪的立法规定与司法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在立法上,应受惩罚性对于立法机关将何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具有制约作用。某种行为,只有当立法机关认为需要动用刑罚加以制裁的时候,才会在刑法上将其规定为犯罪,给予这种行为否定的法律评价。在司法上,应受惩罚性对于司法机关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也具有指导意义。 应受惩罚性属于犯罪的基本特征吗 应受惩罚性属于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之一。另外两个分别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夫妻间惩罚性借条是否属于有效债务 夫妻间惩罚性借条不属于有效债务。 债的发生依据必须是真实的,借条属于借款合同,是由借贷双方自愿协商议定的,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借给借款人,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以同等数量和同一种类的货币归还,并按约定给付利息或不给付的一种协议。夫妻间惩罚性的“借条”上债务并没有真实的发生,借款人并没有真实借款的意图,双方之间也没有发生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方可能是在另外一方胁迫、威胁下写的“欠条”,并不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 结语 应受惩罚性是犯罪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反映了国家对于犯罪行为的刑罚惩罚。犯罪行为的应受惩罚性不仅在立法上起到制约作用,还在司法上具有指导意义。它与刑事违法性和法益侵害性共同构成了犯罪的基本特征。夫妻间的惩罚性借条并不属于有效债务,因为其并没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可能是在胁迫或威胁下产生的。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应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真实意图,以确保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