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双重户口必须注销一个户口。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在已有的两个户口中,由公安机关认定哪一个为非法登记的户口,即予注销。如果公安机关认定原户口为非法登记户口,即注销原户口;如果公安机关认定现户口为非法登记户口,即注销现户口。在办理注销户口时,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注销证明,拿着这份证明,可以更改驾驶证、毕业证等相关个人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