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阁山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为顺应国家的道路建设的宏大目标,在建设的过程中部分土地资源会被当地政府进行征收,并给予土地使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您知道阁山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吗?按照相关规定,水库的征收补偿标准是该土地三年平均产值的十六倍左右,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 一、水库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征地补偿按照以下要求给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应当依法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实行一次报批、分期征收,按期支付征地补偿费。 对于应急的防洪、治涝等工程,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事后补办用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应当分别依照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第二十三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专项设施以及中小学的迁建或者复建,应当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 第二十五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耕地的,应当执行占补平衡的规定。为安置移民开垦的耕地、因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而进行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工程施工新造的耕地可以抵扣或者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25度以上坡耕地的,不计入需要补充耕地的范围。 除此之外还要根据具体地区的有关规定来计算补偿费。 二、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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