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法律依据 《集体合同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集体合同规定》 第二十二条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 《集体合同规定》 第二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