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买卖血液的处罚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文规定,严禁买卖血液,违者由县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至1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临床用血是献血者无偿提供的,这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救死扶伤的高尚行为。在无偿献血的整个过程中,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公民无偿捐献的血液牟取私利。 一、贴出租房屋广告犯法吗 在城市的公共场所张贴房屋出租广告是违法的,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问题,城管发现了是有权利开罚款单的。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车站、码头、广场及城市道路周边等公共活动场所向过往行人、旅客等散发广告;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店铺墙体及门窗、楼道、管线和树木上张贴宣传品或商业性广告。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处以违法所得额处以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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