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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父母的房子离婚时给了我,现在我以我的名义转让了房产证,加上了我丈夫的名字
释义
    夫妻房产证改名字流程法律分析:婚姻期间房产的更名需要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婚后买的房子只写了我丈夫的名字。现在我需要同意贷款
    法律分析:法律并没有规定房产证上一定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购买的,房产证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如果贷款购买的,一般只能写贷款方的名字,只写一方的名字,也并不影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你好,我和我丈夫离婚了,他说所有的财产都属于我,他出去了,但我的街房有一个离婚协议没有登记,房子只有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名字,没有其他证书,现在我想把它以我孩子的名义做
    当事人双方共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还需要提供双方的析产登记申请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离婚证书、房屋的所有权证明、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等,双方都准备好相关资料,就可以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假如我姐姐结婚了,我买了房子,加上她的名字,和她丈夫有关
    加上女方名字,说明房屋产权有女方的,如果是婚后房产,无论是否添加女方名字,都是夫妻共同房产,如果是婚前房产,那么谁购买,谁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如果我妹妹结婚了,我买了房子,加上她的名字,和她丈夫有关
    加上女方名字,说明房屋产权有女方的,如果是婚后房产,无论是否添加女方名字,都是夫妻共同房产,如果是婚前房产,那么谁购买,谁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你好,我父母离婚了。我父亲从小就不在乎我。现在我长大了,但是在高中的时候,我在乎他要一分钱不给我打官司
    司法实践中,成年子女起诉向父母主张抚养费的,法院一般会做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没有特殊情况的,一般会驳回起诉。如果该名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应当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是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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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1: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