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新余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在哪里办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中心1-2号窗口(南昌市北京西路省府东2路02号) 二、新余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受理条件 1.与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相适应的专用生产线和封闭式仓储设施; 2.加工废弃物及灭活处理的设备和设施; 3.农业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原料加工转换污染处理控制措施; 4.完善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1)原料采购、运输、贮藏、加工、销售管理档案; (2)岗位责任制度; (3)农业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具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知识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其他条件。 三、新余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法律依据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公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应当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59号)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加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加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