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检标志和环保标志搞丢了有影响吗 |
释义 | 汽车年检标志和环保标志丢了的解决方法如下: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内因故损坏或者丢失、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环保绿标必须要重新通过尾气的检测才能领取。交强险标志如果丢失不能补办,随车带着交强险的保单就可以了。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已经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给车辆做体检。车辆年检可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车辆年检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文件中有相关规定,在年检前需要一些准备工作(例如知道一些相关信息,网上预约,流程,车需要注意的问题等)以保证能够正常顺利通过,年检有初次和定期年检,也有一些相关政策。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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