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性陪产假国家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国家规定男的陪产假多少天,在劳动法中是没有相关条文的,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有关陪产的情况,是属于男性根据实际情况来对生育的配偶进行护理的情况,这是属于国家法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据享受规定标准的产假,如果对用人单位未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处理,并要求赔偿。国家法定陪产假是享受15天的产假,陪产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面的优待,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优待与奖励,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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