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房屋赠与的条件和办理手续: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房屋必须有合法权属证件,无产权纠纷;必须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需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受增人需缴纳税费;赠与不能逃避法定义务或规避管理,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办理手续包括订立赠与书、缴纳契税、办理公证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法律分析 一、房屋赠与的条件 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法律对房屋赠与规定了五个必须要办理的手续: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结语 房屋赠与的条件严格,必须符合赠与人的产权拥有、民事行为能力、合法权属证件、自愿双方书面协议、公证、登记审核等规定。受增人需缴纳税费,不得逃避法定义务或规避管理。总之,房屋赠与应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办理手续包括订立赠与书、缴纳契税、办理公证、变更登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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